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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语陌一直忙到晚上,累得汗流浃背,热饭都没吃上。
他讨厌搬家,每次搬家,都能让他感受到一个居无定所,存款不多的打工人,身处大都市的无力感。
乱七八糟的物件,沉重的家,他舍不得请搬家公司,开车往返五六次,慢腾腾挪了一天,才把日常所需倒腾完。
要是有钱有房就好了,还搬什么,旧家具一扔,看上什么和设计师说一声,直接拎包入住。
归根结底,他讨厌搬家的原因,房子不是自己的,租金比他工资还高。
厚着脸皮嘴巴都快磨破了,房东看他可怜,才同意从押三付一缩减到押一付一。
放弃了旧小区好不容易混熟络的邻里关系,取了定期存款付租金,他这一次是孤注一掷了。
就当投资吧。
好比做投资做生意,成功了从此发家致富,失败了赔得一干二净。他与投资做生意本质相同,都要付出金钱与时间,成功了从此攀上傅明煦过上锦衣玉食好日子,失败了竹篮打水一场空。
反正无论赌输还是赌赢,都是最后一次了。
林语陌望着怎么也填不满的客厅想。
新房子太大了,他的所有东西只占客厅一角。室内装修得奢华贵气,他的东西突兀违和,对比之下跟破烂似的。
“唉。”
林语陌撕开面包,咬了一口,干巴巴的。
没钱的人连住贵房子都显得这么穷酸。
一梯两户,电梯“叮”一声响,林语陌知道,傅明煦回来了。
早上二人碰面,只匆匆浅聊两句。
傅明煦穿着正式,西服套装白衬衫,笔挺服帖,一丝不苟。
“你今天没去基地吗?”
林语陌走近,外面三十几度,傅明煦长袖长裤,人却清清爽爽,一点汗都不出。
“参加了个座谈会,”傅明煦视线落向林语陌的黑发,“你没吃晚饭吗?”
“没啊,”林语陌捂着肚子,装作站不稳,脑袋重重磕在傅明煦肩上,悲伤诉苦,“好饿呀,我一天没吃饭了,傅明煦。”
傅明煦扶他站稳,转身开门,脱下外套,挽起袖口:“我也没吃晚饭,准备回来做一口吃。”
“你会做饭?”林语陌眼巴巴,竖起两根手指,“那你能做两口吗?”
傅明煦还能看不出林语陌的小心思?
瞧他攥着干巴面包,渴望的眼神,小脸饿得婴儿肥都没了。
他笑道:“进来吧,不差你一口。”
傅明煦一手勾住领带,弯腰抚摸扑过来的金金,骨节分明的白皙指尖穿过黑色领带结。束缚松开,他微微滚动的喉结,凸起的锁骨,性感而禁欲。
林语陌盯着发呆,傅明煦抱起金金往客厅走:“怎么想起染回黑发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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