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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方参,出生在大兴安岭脚下的一个叫做靠山屯的地方。
村里人靠山吃山,几乎人人都会跑山,而我爹尤其擅长,每次跑山回来,他的收获都比别人多至少三成,凭借着这项本事,我爹盖了房买了车,还娶上了十里八乡最俊的媳妇,日子过得红红火火。
屯里人都羡慕我们家的好日子,却不知道这好日子,是靠我爹拿命换来的。
在我上高一的那年,我爹有一次进山,当天没有回来。
第二天早晨,村里跟我爹一起跑山的人带回来消息,说是我爹不小心掉下山崖,尸骨无存。
一向柔柔弱弱的我娘听到这个消息,却似乎一点也不伤心,只是将我爹的东西都收拾了一遍,把所有重要东西都装进一只包裹里,把院门跟家门都锁上,坐在炕上一直等。
我不知道我娘在等什么,也不敢问,只好陪着干等,到了深夜,我困得直打盹的时候,突然一声虎吼把我吵醒了,我起身来到窗户查看,只见一只硕大的东北虎正站在我家院子里。
它十分敏锐,察觉到我看它,竟然对我点了一下头,然后将嘴里一段人的胳膊给丢了下来,最后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之后,跃过院墙消失了。
等它离开之后好久,我才敢出院子,拿手电一照那段胳膊,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。
这段胳膊正是我爹的,他手上的那个纹身我认识,上面纹着一个很丑的三脚蛤蟆,全天下也找不到第二个人这么纹。
见到这一段胳膊,我娘依旧面无表情,只是伸手按了按那很丑的三脚蛤蟆,似乎念叨了两句什么,然后便从这蛤蟆的嘴里抠出一件不知道什么东西,在我目瞪口呆之下,把那段胳膊扔进了炕洞,点上火烧成焦炭,然后告诫我说,我不能对任何人提起这件事。
我很懵,问我娘这到底为什么?
我娘叹了一口气,缓缓跟我讲了一段隐秘的往事。
原来我爹之所以能每次跑山都有这么多的收获,是因为我爹是一个野仙堂的出马弟子。
和其他的出马仙堂不同,我爹堂上的野仙不是我们常见的胡黄常蟒四大家,也不是清风碑王,而是一虎一蟾一熊一貂一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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