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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楼,男人们吵闹的声音引来不少人关注,不过楼上鲜少有人会下来,只要不清场,一楼永远都是酒鬼和毒鬼的专属地。
老重与某个男人正在大吵,他气对方为什么说自己不能喝——不过他自己心里也清楚,自己酒量确实没那么好,大家公认的,不然这事也不会拿到桌面上。
趁着乐恩不在,桌子上陈列的也不仅仅是酒了,有人从口袋里掏出一袋袋白色的粉末,他们没资格得好东西,这些已经够爽几次了。
老重摊开手,对方很大方地分享一部分,摊开在他手心,几人借着艳丽的灯光,将手放在鼻孔下。
乐恩一时回不去,还蹲在储物处跟他耗着时间。
“叔叔啊,你这讲了半天也没见得说出什么有用的,我总不能一直蹲在这吧,我腿都麻了。”
对方没什么反应,距离他上一次出声已经过去了十多分钟,额头上肉眼可见的流下汗水。
“再说说嘛,说不定你突然就能蹦出有用的消息了呢,”乐恩往前靠靠,笑呵呵的,不像是随时会取命的。
像路过,见死不救的。
乐恩用刀片刮着他的脖子,动脉外的皮肤被刮红,手指摁在上面按揉几下,他疼的张大嘴,全身上下,也只有眼球能动。
腿麻了,她也不记得自己到底站起蹲下多少回,偶尔听见一楼那群人的喊叫声,只是现在声音逐渐低下去,没了背景音的陪伴,她无论站立坐下,都是无聊。
“叔叔你还不说啊,你该不会是新来的,不了解这赌场的规矩吧?”
他眼睫动了动,乐恩笑起来,她最讨厌浪费时间,嘴硬的人了。
省省子弹,乐恩捏着刀片,继续刮他脖子上那块已经发红的皮肤,很快见了血珠。
男人蜷缩在逼仄的空间里,大口吸气,距离天黑还远得很,她也不着急,不断刮着那点可怜的皮肤,直至见血。
皮肤如同磨出无数孔洞来,丝丝血珠溢出,乐恩有些兴奋——头一回用林端教她的手段,并且成功了。
这个方法的特点就是不能把皮肤真正刮破,亲眼看着小块的皮肤冒着血丝,最后,大量的血冲破极薄的皮肤,便能欣赏到血液喷涌的一幕了。
可能是这人的皮太厚,血液怎么也冲不出皮肤来,乐恩起先还有耐心,后来慢慢的原地踱步,刀片在他颈动脉上划了一把,鲜红的血液差点溅在她衣裙上。
乐恩踢了一脚储物处的门,把血都关在幽闭的小空间里,等着血液发酵,发黑,发臭。
逗留了太久,一楼的人已经等不及向她展示成果——一群人,堆迭在沙发上,地上,迭罗汉似的一层层,手上还有没享受完的粉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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