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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如果让我知道你还跟别人厮混,”他的声音沉如深水,每一个字都没什么情绪波动,“我会弄死你。”
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效果简直比字面意义可怕一万倍。谁说都好,可这个人是周自珩,是那个善良透顶又充满悲悯心的理想主义者。
夏习清被吓了一跳,脑子都快转不动了。他只能勉强将这视为周自珩对自己混乱私生活的不信任,能理解,这种事不是开玩笑的。
为了安抚,他抬头亲了亲周自珩的下巴。
“我遇到你之后再也没把任何人放在眼里。”夏习清的手抚摸着周自珩侧颈的线条,像是在抚摩一件完美的艺术品,“你觉得我谎话连篇,我不否认。但这句是真的。”
周自珩希望是真的,在这一刻甚至病态地希望他的眼睛坏掉,一辈子真的只能看见自己。
他忽然就能理解那些痴恋于收藏的人。
这一刻,他多么希望怀中这位艺术家可以变成自己一个人的艺术品。没有思想,没有行动力,没有那颗莫测的心,只能静静地向他展示自己的美。
太可怕了。周自珩不敢相信,自己居然会产生这样病态的想法。
夏习清没有等到周自珩的回应,他太累了,过激的释放和前夜的烈酒掏空了他的身体,周自珩的怀抱又那么暖,让他很快陷入了梦里。
难得的一场好梦,好到醒来记不清内容。
再次睁眼的时候,周自珩已经走了。被子里空荡荡的,他伸手探了探,床上只剩下他一个人。令他最最惊讶的是,他全身都被换上了新的衣服,暗红色连帽卫衣,丹宁牛仔裤,甚至连袜子都给他穿好了。
夏习清想不通,世界上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人。他的温柔好像是与生俱来的,和太阳的光芒一样取之不尽。或许他从出生起就是被爱意包围的,多到灌注进血液里,才会温柔得那么轻易。
不像自己。可以展示出的爱意都是虚假仿品,给别人的温柔都是自我透支。
周自珩的衣服上沾染着他常用的香水味,那种被褪去甜味的柑橘香气,清冽绵长,仿佛伸手就可以碰到积雪初融的山泉,指缝间流淌的每一滴都是阳光的造物。
他双臂环抱着自己的双膝坐在床上,下巴抵着手臂发了好久的呆,直到终于从半梦半醒的状态中剥离,才下了床。
洗漱完,发现房间的茶几上放着三明治和牛奶,还有一张手写的纸条,字如其人。
[我赶飞机先走了,这套衣服也不用还。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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